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2012-12-28 | 生效:2012-12-2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摘要】 本决定强化网络信息保护,明确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与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的立法原则,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依法收集使用信息、履行安全管理义务,禁止泄露、篡改、毁损、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赋予公民要求删除、更正个人信息的权利,规定有关部门监管职责与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