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1900-01-01 | 生效:1900-01-01

刑法

【摘要】 本法规定犯罪与刑罚制度,明确罪刑法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界定故意犯罪、过失犯罪、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共同犯罪与单位犯罪,规定主刑与附加刑种类、量刑、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缓刑、减刑、假释及刑罚执行等规则,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侵犯公民权利、破坏经济秩序等各类犯罪及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