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1-13 | 生效:2025-01-01

烟台市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摘要】 规范烟台市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活动,明确数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数据提供单位职责分工,实行目录化与分类分级管理,确定运营单位并建设全市统一运营平台,按照一场景一授权一申请原则开展数据产品开发,建立收益分配、数据贡献评价和运营评估机制,落实谁管理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谁持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