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02 | 生效:2025-05-01
山东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公共数据资源实行统一目录管理,运营模式包括整体授权、分领域授权和依场景授权。县级以上数据管理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运营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方式确定并签订协议。各主体落实数据安全责任,主管部门定期评估并公开情况。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