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 生效:2025-05-01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肇庆市本级行政机关及财政保障的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市政务和数据局为数据管理机构,市人民政府确定实施机构。实施方案经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审议后,实施机构通过公平竞争方式选择运营机构并签订协议。运营机构按一场景一授权原则遴选开发机构。实施机构定期公开授权运营情况,开展年度成效评价。本办法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