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2-28 | 生效:2025-02-28

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

【摘要】 本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活动,实行一级开发与二级开发相衔接的分级开发模式。实施机构编制实施方案并审核场景与数据需求,一级开发主体依托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加工形成数据产品。协议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实行年度评价。对违反规定的,主管部门可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