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4-10-08 | 生效:2024-10-08

广东省数据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摘要】 加强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数据处理、数据流通、数据相关区域和国际合作以及数据安全管理等活动,保护数据权益,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通和应用,省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建立数据持有使用经营权益分置机制和数据权益登记制度,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和数据交易,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数据流通与国际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