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11-25 | 生效:2022-11-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条例

【摘要】 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及其相关活动,明确大数据、公共数据等定义,实行公共数据统一目录和分类分级管理,建设统一公共数据资源平台,自治区人民政府大数据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大数据发展统筹推进,推进公共数据收集归集、共享开放,培育数据市场和授权运营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