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2-05-13 | 生效:2022-05-13

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

【摘要】 促进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大数据管理应用、促进发展、安全保护及相关活动,明确大数据、公共数据和非公共数据定义,建立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和统一目录管理,省政务数据主管部门负责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规划和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有条件开放和授权运营,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交易平台,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安全保护。